近日,為加快推動上海市集成電路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企業核心團隊在產業發展中的引領作用,激勵企業做大做強產業規模,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印發 《上海市集成電路和軟件企業核心團隊專項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
《獎勵辦法》規定了適用范圍、企業申請條件、核心團隊獎勵標準等內容,自2022年11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7年11月24日。
適用范圍
(一)企業范圍
本辦法所稱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含知識產權IP核設計企業,下同)、集成電路電子設計自動化(EDA)工具開發企業、集成電路裝備企業、集成電路材料企業是指在本市依法設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9號》規定,從事集成電路設計(含知識產權IP核設計),電子設計自動化(EDA)工具開發,集成電路專用裝備或關鍵零部件研發、制造,集成電路專用材料研發、生產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本辦法所稱的軟件企業是指在本市依法設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0號》規定的以軟件產品開發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為主營業務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本辦法還適用于經報市政府同意的集成電路和軟件產業鏈中發揮關鍵核心作用的、新引進的重點企業。
(二)人員范圍
本辦法所稱的集成電路和軟件企業核心團隊成員由企業自主決定,主要包括在企業擔任重要崗位并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且80%以上為管理人員。
企業申請條件
申請集成電路和軟件企業核心團隊專項獎勵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企業在本市設立兩年以上(新引進企業除外),依法納稅,信用記錄良好;
(二)核心團隊成員申報年度社保需在上海繳納,且個人信用記錄良好;
(三)企業從事業務領域需符合產業發展導向,同時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近兩年知識產權擁有量穩定增長;
(四)申報獎勵企業上一年度經核定的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以下規模:
1.首次突破200億元、100億元、50億元、10億元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
2.首次突破30億元、20億元、10億元、5億元的集成電路裝備企業;
3.首次突破30億元、20億元、10億元、5億元的集成電路材料企業;
4.首次突破15億元、10億元、5億元、2.5億元的集成電路電子設計自動化(EDA)工具開發企業;
5.首次突破200億元、100億元、50億元、10億元的軟件企業;
6.首次突破15億元、10億元、5億元、2.5億元的基礎軟件、工業軟件和信息安全軟件企業。
核心團隊獎勵標準
核心團隊獎勵總金額按照上一年度經核定的主營業務收入(以下簡稱“年度主營業務收入”)情況分級計發。
(一)對于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200億元、100億元、50億元、10億元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分別給予核心團隊累計獎勵不超過3000萬元、2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
(二)對于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30億元、20億元、10億元、5億元的集成電路裝備企業,分別給予核心團隊累計獎勵不超過3000萬元、2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
(三)對于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30億元、20億元、10億元、5億元的集成電路材料企業,分別給予核心團隊累計獎勵不超過3000萬元、2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
(四)對于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5億元、10億元、5億元、2.5億元的集成電路電子設計自動化(EDA)工具開發企業,分別給予核心團隊累計獎勵不超過3000萬元、2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
(五)對于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200億元、100億元、50億元、10億元的軟件企業,分別給予核心團隊累計獎勵不超過3000萬元、2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
(六)對于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5億、10億、5億元、2.5億元的基礎軟件、工業軟件和信息安全軟件企業,分別給予核心團隊累計獎勵不超過3000萬元、2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
對核心團隊成員的獎勵金額,由企業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獎勵標準并按相關要求發放,成員個人獎勵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