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發改委發布《關于組織申報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集成電路企業或項目、軟件企業清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和軟件企業可依據有關管理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申請認定的集成電路企業指的是《國務院關于印發新時期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提及的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28納米(含)、線寬小于65納米(含)、線寬小于130納米(含)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的清單;國家鼓勵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集成電路線寬小于65納米(含)的邏輯電路、存儲器生產企業,線寬小于0.25微米(含)的特色工藝集成電路生產企業,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5微米(含)的化合物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和先進封裝測試企業,集成電路產業的關鍵原材料、零配件(靶材、光刻膠、掩模版、封裝載板、拋光墊、拋光液、8英寸及以上硅單晶、8英寸及以上硅片)生產企業,集成電路重大項目和承建企業的清單。
《通知》顯示,深圳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須具備以下條件: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依法注冊并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符合國家布局規劃和產業政策;企業擁有關鍵技術和屬于本企業的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且匯算清繳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總和的比例不低于2%;具有保證相關工藝線寬產品生產的手段和能力等。